11月29日,教育部在新聞發布會上發布了《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作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
發布會中提出《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的意見》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完善實驗教學體系。構建與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相適應、與國家課程標準要求相統一的實驗教學體系。教育部制定中小學實驗教學基本目錄和操作指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學科制訂實驗教學基本規范;學校要開足開齊實驗課程,組織好基礎性實驗和拓展性實驗。
二是創新實驗教學方式。各地各校要豐富實驗教學實施形式,促進傳統教學與現代新興科技有機結合,切實增強實驗教學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對于有危險性、破壞性和對環境有危害的實驗,可用增強現實、虛擬現實等技術手段予以呈現。在實驗教學中要遵循學科特點,積極推動學生開展研究型、任務型、項目化、問題式、合作式的學習,廣泛利用社會資源,積極開展科學實驗活動,定期舉辦全國中小學生實驗教學技能競賽。
三是加強實驗教學管理。學校將實驗教學納入教學管理規程,加強實驗教學過程管理,嚴格實驗教學程序和規范。落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實驗教學的安全預案,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健全實驗教學安全責任制。
四是保障實驗教學條件。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標準和實際需要,建設實驗教學場所,支持探索建設學科功能教室、綜合實驗室、創新實驗室、教育創客空間等,保質保量配置并及時更新教學儀器設備。各地要保障實驗教學的經費投入,學校應從生均公用經費中安排相應資金用于實驗教學實施。
五是強化督導考核評價。把實驗教學情況納入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把學生實驗操作能力表現納入綜合素質評價。2023年前要將實驗操作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高中招生的錄取依據。有條件的地區可將理化生實驗操作納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省級統一考試。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實驗教學納入對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并強化督導結果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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