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新能源汽車充電項目,主要分為建設和運營兩個方面。充電設施建設方面,應參照《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豫政辦〔2016〕170號)第五章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文件可在河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充電設施運營方面,運營商需滿足《河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豫政辦〔2016〕170號)第四章第十四條規定的準入條件。符合準入條件的充電設施運營商應經由企業注冊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向省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資料,并作出履行相關責任等信用承諾。